1、如果房屋已被法院冻结,那么房产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债权人律师告诉债权人能够一次性拿回金钱,过程却不需要债权人干预,那么就意味着债权人律师一定是希望通过相关法律程序的运作获得利益,只要债权人给予该律师充分的授权,就不能说该律师的操作违规。但是该律师至少要获得转让房产并收取相应款项的授权,以及法院执行阶段的委托和授权。
3、从实践看,既然债务人急于转让房产,那么债权人应该可以主动和债务人商谈一次性归还款项的处理方案。如果债权人确实无法得知内幕,也就只好委托律师代为操作了(期中不排除法院介入的可能)。
4、债权人是否妥协,关键看债权人是否急于获得相应款项,如果不急,债务人又有房产被冻结,债权人观望一下也是未尝不可的。
1、债务转移必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2、转让后,若第三方不履行,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三方追讨。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被法院冻结保全的房屋,不经法院同意是不能转让过户的。
但不排除先签订买卖合同,付款后角封过户的可能。
当然,这只是猜测,既然有律师代理,为什么不让律师讲清楚如何操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