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它们都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此外,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国家可根据需要对行政区划作必要的调整和变更。
名称四大来源
一、因自然地理(山河湖川等)得名:
14个: 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浙江、江西、陕西、山东、山西、黑龙江、青海、辽宁、云南、海南
二、以境内城市或地名得名
10个: 贵州、吉林、台湾、福建、甘肃、安徽、北京、江苏、上海、重庆
三、因国家战略或边疆传统命名:
7个:四川、广东、广西、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
四、因物产、贸易港口等得名
3个:香港、澳门、天津
最长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共有8个字,同时这个省级行政区也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