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老板问我能否“长干”,我说能。签合同时未规定时间期限。满一年后我因故辞职,老板不让,怎么办?

2024-12-30 05:20:3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再和公司好好沟通吧,实在不行就按巜劳动法》31条规定办: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公司,保留好你通知的证据(比如你写个离职申请、签名,复印一份,让收你离职申请的人事部同事正楷签字并写日期),签了字的复印件就是你作了通知的证据。最好离职申请中写明要求公司在什么具体时间前办理工作交接。

回答2:

虽然你口头说过“长干”,但未签订书面协议。所以只要你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就可以按部就班地提出辞职。

回答3:

这个其实最简单,你提前一个月跟老板说,下个月辞职不干了。你这样也没有违反劳动法,就是人家签合同三年,也是可以提前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