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变更抚养权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