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2024-12-29 07: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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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时,公司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需要给予生病员工一定时间的医疗期,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在医疗期届满之后,员工仍旧无法到公司正常上班的话,则此时允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需要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回答2: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时,公司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需要给予生病员工一定时间的医疗期,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在医疗期届满之后,员工仍旧无法到公司正常上班的话,则此时允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需要支付补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照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还需要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如果劳动者患病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的。如果劳动者痊愈的,是需要及时到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若劳动者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