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扩展资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2、若申请人配偶在中直分中心建立公积金,且在中直分中心办理过同套住房提取,申请人在北京地方申请提取时,共享配偶方在中直分中心剩余提取额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申请人提取额度为配偶方剩余额度的一半,配偶方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额度同时减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管理中心要求假买卖才是会激活退回公积金,房主毁约跟你也没关系,后期没人会起诉你,办了好多了,没出现过问题,至少北京是这样
没有钱借钱也得退回去啊,否则被公积金中心起诉或列入黑名单,以后再取公积金的时候可能就不会很顺利了。
哥们儿还好吧,目前怎样了。
哥们 最后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