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年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营改增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国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
地税:综合汇总纳税申报表(含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所有税费的申报表和向国税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的申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