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五六繁体:壹贰叁肆伍陆,与数字大写是一致的。
大写一到十写法: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金额既大写数字是东亚地区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是人民币的代表符号,我国从1948年12月1日就开始发行纸币人民币,是以“元”为单位,而“元”的汉语拼音为 YuAN。
数字大写的历史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
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数字繁体字一到十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