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交警说三个工作之内去处理,超过三天去处理可以吗?

2024-12-20 15:52: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超过三天去处理是可以的。
出交通事故,是要到交警队确定事故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让双方签字认可。如果事故较小,无人员伤亡,双方没有争议,可以很快处理完。如果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不可能事故发生三个工作日之内能处理完的,必须要等伤者看完医生且恢复后再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回答2:

出交通事故,交警说三个工作日之内去处理,超过三天去处理是可以的。
出交通事故,是要到交警队确定事故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让双方签字认可。如果事故较小,无人员伤亡,双方没有争议,可以很快处理完。如果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不可能事故发生三个工作日之内能处理完的,必须要等伤者看完医生且恢复后再行处理。因此超过三天去处理是可以的。

回答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1、交警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作出;
3、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得出结论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能延迟做出的情形:1、侵权车辆和侵权者身份不明,即无法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这种情况下责任认定书只能待肇事案侦破后10日内制作,但受害人及其家属享有向交警咨询案件侦办情况的权利,交警部门应当配合告知;2、案件需要检验或者鉴定的,据法律相关规定检验或鉴定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一般期限为20日,超过的需经上一级部门批准,最长不得超过60日。3、除了因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外,一般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在10日内制作,需要鉴定或检验的一般在20日左右,特殊情况最长的会需要两个月。

回答4:

可以,和警察沟通好,一般案件处理期限是半个月

回答5:

可以啊,人家规定了日期,你没按期去,但事故必须得处理。不能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