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单对方认可就是不签字不盖章如何处理?

2024-12-23 01: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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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账单对方认可就是不签字不盖章可以作为经济纠纷起诉。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回答2:

不管是对账单,还是工程结算清单。对方当事人认可了,就一定要签字盖章。如果拒绝签字盖章,是违反有关合同法的。因为对账单和决算,不被对方认可,就不能开局发票。也不能作为应收款,会造成财务混乱。如果你碰到这种情况,可以作为经济纠纷起诉。

回答3:

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解决:

  1. 书面通知明确异议期,明确异议期满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对账;

  2. 通过录音或者其他非书面形式取证,证明对方认可。

回答4:

既然对方核对账目
为啥不签字盖章
有录音你也可以证明
都是单位往来账目,互相配合
如果没有录音,找他吵架,就说为什么不盖章,不签字,说一下欠多少钱没有支付,这也不是小数目,录音就可以

回答5:

既然对方己经认可,那么对方可能是工作忙没有时间,你可以赶在快月底去找对方,说月底了公司要报账,工作需要和对方进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