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谁大谁说了算。
那就是:不存在合理,或不合理的,也没可争辨。
我也曾遇上类似的事。事后想通了,大不了走人,东家不用,西家用。一走了之。现在收入比原来好了三倍。
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把握机遇,说不定是个转机。
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了你的工作岗位或者职务,️以及工资待遇。降职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就属于违法。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能上能下”,怎么有人还不能接受?
题主请自省为什么会降职降薪,工龄长并不是免除降职降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