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交社保11年,剩下的4年在户口所在地交完,到退休怎么领退休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所谓分段计算,是指参保人员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取得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保险金。为方便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本法规定了统一支付原则,即无论参保人员在哪里退休,退休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将各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和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分段计算出来,将养老金统一支付给参保人员。
简单地说,到退休年龄后,前11年按浙江标准计算,后四年按户口所在地标准计算,由户口所在地统一支付。
在那里办退休手续的,那退休待遇就按那里退休标准办理,在异地交的社保迁移回老家,退休时按老家社保退休标准办退休金
虽然在江苏参保缴费10年以上,但是退休时社保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话,依据户籍优先原则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户籍所在地待遇。
详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相关规定。
这个只是一个条件,还有一个条件是社保缴纳满15年。
如果你的社保不满15年,就不能在深圳办理退休,拿养老金。需要把深圳的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补缴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