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认定书不服,如果我对交通事故责任书不签字有效吗

2024-12-31 1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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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对交警部门送达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不签字,是没有用的,交警部门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注明拒不签收事故认定书,法律意义上与签字是一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回答2:

不签字不影响裁定效力,只要法定送达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