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给了彩礼,没结婚就分手了,彩礼要得回来吗?
王强,男,36岁,城市户口,有房有车,经人介绍在咖啡馆对高挑靓丽的刘芳一见钟情,开始刘芳并没有看上王强,王强虽然长相看得过去,身高却只有一米六,但是王强对刘芳很是上心,毕竟快四十了,遇到合适的不容易,便不顾刘芳的冷脸,天天嘘寒问暖,上下班接送,礼物和玫瑰轮番轰炸,时间长了,刘芳慢慢被打动,于是半年后两人开始交往,一年后双方订了婚,王强给了刘芳十万元彩礼。其后,双方因为小事大打出手,刘芳提出分手,之后王强让刘芳还十万元彩礼钱,但刘芳认为这是她该得的经济补偿,不肯还钱。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大多数地方都有的习俗,那么,如果解除了婚约,彩礼要的回来吗?
如果双方没有同居共同生活,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是同居生活或者结婚了在离婚,彩礼会根据实际情况来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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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彩礼返还条件是: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