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个人社保退休手续:1、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会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农行各网点领取。3、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张1寸免冠相片。注: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楼社会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办理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