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执行的期限,可以找法官意思意思,就能很快执行
是这样的 即使仲裁生效对方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撤销,执行法官怕六个月内执行了仲裁最后被撤销了,万一执行的款项追不回来了那他就要承担责任了。
看来强制执行遇到困难了所以这种情况等六个月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