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补领离婚协议的,应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此处是指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 案。婚姻登记档 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 务 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 案 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按规定.你在哪里办的结婚证.因感情不和离婚时.也必须要在原办结婚证的地方办离婚证.原因是四川老家没有你的结婚登记。所以不能在老家办离。
不行,要去办结婚证的地方去办。
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