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又称为人质情结,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於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由来:
1973年8月23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突然闯进了两个全副武装的绑匪,对著一家银行一阵狂扫乱射,一边射一边说Party(狂欢)开始了,就有三男一女的店员被抓,并被扔到地下室黑房子里。
六天以後,这几个人不但拒绝外面的营救,而且他们认为营救她们的警察要害她们,而绑架她们的人是在保护她们。为什麼? 因为在这几天当中,绑架她们的人,除了对他们的生命进行威胁外,而且还让他们相信随时都可以开枪打死她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打死她们,没开枪,他们已经感激不尽了。不但如此,绑匪还给他们食物,给饭吃。这几个绑匪一下子就变得像神一样。
这是一种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强烈的求生的欲望,使她们认同了绑架她们的人,甚至绑匪喜欢的,他们就喜欢;绑匪讨厌的他们就讨厌。结果他们被营救出来时,你听不到他们对绑架者的控诉,相反的是,一位女士说︰他们两个根本就不是坏人,她还和其中一个订了婚。
还有一个干脆在全世界为其中一个绑架者筹款,还建立了一个为绑架他的人辩护的基金会,这时候全世界都傻了,这个病名就产生了,叫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条件: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资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