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协议的双方都是有自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的法人机构,双方并亲笔签字或盖章(指法人机构)就协议本身而言是有效的,与中间人的存在与否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层内容,你必须确保双方互换的土地都有确权证明(一般在农村为跟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有,协议有效;如果不明确,可以视为无效合同,理由是标的物不明确。第三层内容为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果本协议的甲方,将用于农业生产用的土地,用于建设工厂,就已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如果这一改变未经国土管理部门同意,该甲方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如果以上条件都具备,你完全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根据你的意愿要么请求法院判令其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解除合同判令其给你一定的的经济赔偿,诉讼时也可以将中间人列为第二被告。到时候法院会自动找他。至于胜算吗,应该在9成以上。你还有一条路子可走:由于在协议(无论本协议有效与否)履行期间本甲方私自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造成国家农业用地的损失,你完全可以到所在地国土主管部门去举报,要求实施行为人(即本协议的甲方)复原土地或缴纳相应的造地费,并给予行政处罚。这样他的后果更惨、损失更大。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认为应该算,双方都是有行为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