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可以起诉伤残金吗?

2024-12-15 13: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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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2012年的司法解释,一般不支持残疾赔偿金,一般只判物质损失,不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还是“另行民事”。见
第一百六十四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回答2:

不可以!因你的提问中已附带民事!放弃附带民事而单独就民事进行诉讼的,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国内部分省份或地区法院支持,部分反之!主要看所在地是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