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