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传销怎么举报

2024-12-16 01: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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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议向北海市工商局12315热线、当地110报警台举报。  

《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扩展资料:  

从事传销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针对传销活动中的不同人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设定了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一般参加人员,予以告诫;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参加者,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条例还规定,对于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对于为传销活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由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鸡冠法院-从事传销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回答2:

你好!参考一下这个就知道了,祝你顺利!

举报电话:公安部门110
工商部门12315
北海市打传办 3086616
北海市打传队 321619
电子信箱 bhdczyd@163.com

http://www.bhzx.gov.cn/11223/2010_3_24/11223_95706_1269416453969.html

回答3:

没用的兄弟 我被洗了五天脑刚跑回来 现在在离开北海的动车上回答你的问题 我报警了来的是武警 武警队长也说就是传销 但是他们好像不想管 北海常住人口180多万 除去十几万的当地人 其他人九成都是在那做传销 把他们都搞走了不现实的 当地政府已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毕竟一百多万人呢啊 可以带动他们当地的消费啊 可悲啊 我劝你举报就算了 你的朋友和亲人如果在里面想办法弄出来就好了

回答4:

http://sub.ngzb.com.cn/staticpages/zt/19918.shtml

回答5:

北海打传队的电话是0779-2092596/0779-3051199 也可以拨打0779-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