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不付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哪一条

2024-12-25 18: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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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消费不付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26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

【因保护公益或他人私益受损时的赔偿和补偿】因防止、 制止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条:

【法律责任的重合】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 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 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2:

回答3:

对这类案件应当根据具体情节,区别对待:一般应认定为民事案件;强拿硬要,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确属故意骗吃骗喝的,可以认定为诈骗。

如果只是不给钱,没有任何暴力行为的话,这条比较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及: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还动手打人了或是闹出别的乱子,那还有这两条可以适用: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同时,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你吃了人家的饭,接受了人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现金,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违反了《合同法》。不过这个要走起诉的程序,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没必要了。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你。如果满意我的回复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