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自书遗嘱必须要委托执行人吗

2024-12-01 0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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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立自书遗嘱不是必须要委托执行人。

  遗嘱委托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从上述三种遗嘱执行人中的后两种来看,立自书遗嘱,遗嘱人可以不指定委托执行人。当遗嘱人没有指定委托执行人,在遗嘱执行时可按照上述三种执行人中的后两种来确定执行人。

回答2:

  自书遗嘱不需见证人,不需委托执行人,无需公证也是有效的,除非在此遗嘱后又重新定立新的遗嘱,此遗嘱会自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