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纠纷把儿媳妇打成轻伤,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2025-01-26 14:23: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家庭纠纷把儿媳妇打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回答2:

是不是构成轻伤,需要到司法部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所以如果真的经过有权部门的鉴定,确实构成了轻伤,而对方又坚持的话,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责任的追究并不会因为是不是家庭成员就影响定性,只不过是处理的时候会考虑。

回答3:

无论什么人,打人造成轻伤就应该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确系轻伤,儿媳妇报案,则打人者难逃追究。如不报案,鉴于家庭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不告不理。

回答4:

轻伤属于可以自诉的案件,也可以通过公诉追究;但前提是被害人要求追究才行,所以,只要儿媳妇要求,就能追究。

回答5:

能,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以上的成立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