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
《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中央领导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决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措施:
1、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一制度从诞生之日起,我们听得更多的是“不”字,如不准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厂,不准挖砂取土,不准栽果树、挖鱼塘等。
2、以建设促保护,走出防守型保护的困境,既要坚决地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说“不”,又要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投入力度,从被动地保护转向主动地建设。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具备反哺农业、反哺土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