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是什么关系呢?

2024-12-16 15: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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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司法局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年检注册等工作,即司法局是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机构。

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扩展资料:

司法局法制宣传科与律师事务科

一、法制宣传科。

法制宣传科负责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负责编辑发行全民普法依法治理教材和资料;

法制宣传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负责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和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法制新闻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律师管理科。

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的申报、律师执业证的颁发;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在我市设立的外地律师机构;管理和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协调重大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协会。

参考资料:泰安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回答2:

回答3:

主管部门.负责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年检注册等工作.
司法局是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进行适当指导,但原则上律师事务所办案都是自收自支的,也就是说,虽然是主管部门,但并不承担律师事务所什么费用(目前还有极少数国办所除外).

回答4:

成立律师事务所是需要司法局批准的。
也就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回答5: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因此,律师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且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二十三、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