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30问答网
>
我2007年9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解除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我2007年9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解除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2024-12-23 03:28:1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当然有区别,07年9月到10年9月工作年限3年,应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08年9月入职只有2年工作年限,应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07年9月到10年12月,应支付3个半月工资的补偿。
相关问答
最新问答
这个可能是支气管扩张吗?
怎样让vivo手机的内存变大?
淘宝被投诉售假扣2分有什么影响吗
英特尔酷睿i7 920四核处理器是什么时候上市的
是不是缅甸老坑飘花翡翠
做面包如何发面?
南京大屠杀是第几日?
塑钢窗外部密封胶打胶规范
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学原理有那些 填空
求计算机网络课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