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粹政权的建立和统治
1.背景:
(1)经济危机激化了社会阶级矛盾,引起了德国社会各阶层的普遍不满.
(2)希特勒和纳粹党利用人们的不满,展开欺骗宣传活动,获得了广泛的支持.
2.建立标志:
1933年希特勒上台,逐渐集总统和总理大权与一身,称国家元首,在德国建立起法西斯恐怖独裁统治.世界大战的欧洲策源地形成.
3.独裁统治的表现:
(1)纳粹党利用"国会纵火案",打击德国共产党,逮捕和迫害大批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
(2)解散一切工会,取缔纳粹党以外的所有政党.
(3)强化专政机器,镇压迫害革命者和反法西斯战士.
(4)加强思想控制,焚毁大量进步书籍.
(5)疯狂迫害犹太人
标志是:1933年希特勒上台,逐渐集总统和总理大权与一身,称国家元首。
独裁统治的表现:
(1)纳粹党利用"国会纵火案",打击德国共产党,逮捕和迫害大批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
(2)解散一切工会,取缔纳粹党以外的所有政党。
(3)强化专政机器,镇压迫害革命者和反法西斯战士。
(4)加强思想控制,焚毁大量进步书籍。
(5)疯狂迫害犹太人。
纳粹德国(Nazi Deutschland),正式国名为德意志帝国(Deutsche Reich)和大德意志帝国(Großdeutsche Reich),又称第三帝国(Drittes Reich)。通常指1933年至1945年间的德国,当时它处於阿道夫·希特勒的独裁和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变体)的意识形态的坚固统治之下。
纳粹(Nazi)是德语国家社会主义(Nationalsozialismus)的缩写,是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Nationalsozialistisch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缩写为NSDAP,简称为“国社党”或纳粹党)的制度化意识形态。
纳粹德国(阿道夫·希特勒)与军国主义的日本(昭和天皇裕仁) 和法西斯主义的义大利(本尼托·墨索里尼)结成柏林-罗马-东京轴心同盟(Berlin-Rome-Tokyo Axis)集团,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策动者。
根据一本由一位保守派作家亚瑟(Arthur Moeller van den Bruck) 所写的书,神圣罗马帝国是第一帝国, 1871-1918 德国为第二帝国。亚瑟认为魏玛共和国在1919年的失败后,德国人要为德国重夺荣耀,建立“第三帝国”。
纳粹政权的特点是政治上控制社会的一切方面——(一体化,Gleichschaltung),以追求种族(雅利安人,北欧白种人)、社会和文化的纯净。纳粹党通过迫害被认为是不纯的事物来达到他们的目的,特别针对少数人群如犹太人、吉普赛人、同性恋者和政治敌人。这一时期的政治反对派,参见德国抵抗运动。
这种迫害在政权的最后几年中达到了高峰。大约六百万犹太人、一千万斯拉夫人及各种各样的其他人被有组织地杀害。这种灭绝种族的罪行在英语中称为Holocaust(意为“大屠杀”),在希伯来语中称为Shoah,纳粹委婉的在德语中称其为“最终解决方案”(Endlösung,一般将犹太人杀死就叫“最终解决”)。
纳粹党组织了一个混杂各种职能的“精英组织”——党卫队(Schutzstaffel,缩写SS,其标志为两个闪电型的字母S) ,其中包含准宗教职能、情报机构职能、准警察职能和一支武装力量(称作“武装党卫队”等。这支部队原本由经过严格挑选具有雅利安血统的人组成(但后期随著局势恶化而成分混杂),号称纳粹武装力量中的精英,在战争后期常常充当战场消防员的角色。
二战末期,根据希特勒遗嘱,废除元首制,恢复魏玛时代责任内阁制,北部战区司令邓尼茨海军元帅任总统兼总理,海军部部长,作战部部长。最后邓尼茨向盟军投降。第三帝国时代终结。
1933年希特勒上台,集总统和总理大权于一身,称国家元首,在德国建立起法西斯恐怖独裁统治
1933年希特勒出任德国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