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生效后,但是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执行。
附民事诉讼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换句话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会依法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处分等措施,并视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你好,你应要求法院出具判决生效证明!在判决生效后两年之内申请强制执行!
无论哪一方,只要有给付义务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3、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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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后,双方当时人在没异议的情况下,判决生效已先后,就应当对于判决的事项进行遵守和施行。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些当时人并不会去遵守判决的内容,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另一方当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