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认为你应该适用47条,因为47条规定的很明确,是北京生源毕业生违约时适用的,而45条则没有这个规定,应该属于对一般人员的规定,因此应该使用特殊规定,也就是47条。
2、所谓合同违约年限,就是你没有工作完的那些年限,假如签的是五年的,上了三年换工作了,那就是2年的违约年限。
3、工作了两年零四个月年想辞的话,根据47条的规定,你是要交2年8个月的违约金的,也就是8000的违约金,但是如果单位非得要交3年9000的话,那么你可以主张自己多工作的那4个月不用交违约金。
4、最后这一句的意思应该是,服务期满,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的,那么就按照第45条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因为有的合同是这么签订的,既签订合同期限,又签订了最低服务期限,在最低服务期内违约,是一种违约办法,出了最低服务期,就是另外一种违约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