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标准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构成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逃离事故现场的。
2.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认定如下: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
3、行为人有逃跑行为;
4、逃跑的时间、地点条件。”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八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