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期间的报表应该没有损益,发生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收到的利息是冲减开办费,而不是冲减财务费用。
开办期间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按照规定,冲减企业的开办费用,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红字)
新会计准则是直接计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就可以了
嘿嘿,只不过开办期间会发生大量的管理费用,所以一般只会提到管理费用,而忽略了财务费用,他想表达的意思是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是要计入期间费用的,开办期间不会发生销售费用,利息是要计入财务费用的。
计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开办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存款利息,都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当然在这个科目下也可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待公司正式经营时,一次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这是一种处理方式,主要针对筹建期间比较长的企业。
一般公司开办费可以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或者按照费用项目直接计入相应会计科目,比如“管理费用-办公费”等。这种情况下,利息收入可以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而不必一定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