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字头国道:由北京开始的放射线
2字头国道:南北向纵线
3字头国道:东西向纵线
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联结首都与各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联结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的省际间的重要公路。
我国道路按其行政等级主要分为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三级,由国、省、县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S、X作为它们各自相应的标识符,标识符加数字组成编号。
1、国道主干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主干线标识“0”加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编号区间G101至G199、G201至G299、G301至G399。
国道放射线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以北京为起始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按路线的顺时针方向排列编号,如G101北京至沈阳(简称京沈线)。
国道北南纵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G204 烟台至上海(简称烟沪线)。
国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G318上海至聂拉木(简称沪聂线)。
2、省道的编号,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主干线标识“0”加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编号区间S101至S199、S201至S299、S301至S399。
省道放射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120;
北南纵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省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3、县道原则上以所在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县、乡专用公路及其他公路X/Y/Z/Q/001至X/Y/Z/Q/999,方法再此不再赘述。
国家交通部于1988年颁布了《公路路线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命名和编号规则》(-88)。标准规定的公路命名规则如下: 国道按首都放射线、北南纵线、东西横线分别顺序编号。以首都为中心的放射线由一位标识码“1”和两位路线顺序号构成;由北向南的纵线由一位标识码“2”和两位路线顺序号构成;由东向西的横线由一位标识码“3”和两位路线顺序号构成。交通部1988年颁布了《公路路线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命名和编号规则》,规定公路命名规则如下:国道按首都放射线、北南纵线、东西横线分别顺序编号。 编号区间:公路路线编号区间国道为G101至G199、G201至G299、G301至G399;省道为S101至S199、S201至S299、S301至S399;县、乡专用公路及其他公路X/Y/Z/Q/001至X/Y/Z/Q/999 国道的命名。从北京出发的国道以“1”开头,南北方向的国道以“2”开头,东西方向的国道以“3”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