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不签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如果找不到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第九十二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扩展资料:
收到法院传票要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接到传票最好要签收,拒签只会在之后的诉讼对己方不利。
签收传票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包括但不限于只收到传票,其他材料未于传票一同寄出的),可以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资料,以便在应诉甚至反诉的时候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还要去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咨询律师
在了解案情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当前情况,决定是否反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权,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
如要将反诉状已经材料寄送到法院的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作为辅助证据。当然,也可以全权委托给律师。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被告不签字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找不到被告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方式:
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转交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特殊的收件人是指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1]
被告不签字,可以留置送达,如果找不到,就公告送达。
1、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2、民事诉讼的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所以送达公告期为六十天。
3、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4、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纸。在不相同的城市和不同级别的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 加速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