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规定如下: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如我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
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扩展资料:
亲生父母子女脱离关系的其它参照途径:
1、登报,上电视台,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和你妈的关系完了,当然,你可能要承担这样的后果——你在别人心中的形象也完了,除非你妈对你做了什么令人发指的事。
2、公证,程序一般是公证处去公证就好了,然后给予父母养育几十年的经济补偿.以后谁也不碍谁了,去法院,不太好处理,也没法律依据。除非是你父母要求和你断绝可以。
民法规定,权利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而义务人不能放弃自己的义务也不能要求权利人放弃权利。父母是被赡养人是权利人而我们是赡养人是义务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母子女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拟制血亲
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
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母子关系注意事项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断绝母子关系需要双方同意,签订协议,然后由律师公证,同时也需要去公证处公证,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母子连心还是要多沟通,免得以后彼此都后悔。
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
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母子关系注意事项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不能办理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这一类血亲关系,当事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变动,即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子女被合法的由他人收养。
这时,按照《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