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扩展资料
农用地转用审批: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户一宅
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是从1986颁布实施的。一户一宅介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你好,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据宅基地证上的记载确定。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同在一户,当然可以享有在该宅基地上居住的权利,但是需要厘清的是,子女在此处的权利应为“居住权”。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你们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再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在制定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的规则中,"农村村民"的内涵应该是广义的;"一户一宅"应理解为对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上的限制,而不是运行中的绝对限制;农村宅基地的超标问题应该分类区别对待。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你们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再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