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不是本村的户口可以参加选举。
根据《宪法》第3条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三个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年满18周岁。
3、必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扩展资料:
村委会选举
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年龄必须满18周岁。
(2)必须是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不享有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现在国家提倡大学生支农政策,很多大学毕业生到村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委会助理,而非村委会委员。
(3)依照法律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民组织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宪法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过程中,户口不在本村的公民,只要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如果户口不在该村,那么不能参加该村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