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
你给的条件不够,我再举例!
例如:公司100w销售额,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怎么算,B、若实际发生2000又怎么算
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其扣除标准(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
(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10000×60%=6000 元。
看(1)与(2)谁低,其扣除标准就取谁,因此,其扣除标准应为5000元。
B、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000,(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2000×60%=1200元,(1)与(2)比较,(2)最低,取(2),其费用扣除标准为1200元,按1200扣除费用,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所得税核算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通常有以下规定: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同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额的60%。
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额时,需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0.5%,也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60%。最终的扣除额是这两个条件中的较小者。
例如,如果一个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为1亿元,那么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上限为1亿元的0.5%,即50万元。如果该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00万元,那么按照60%的比例计算,可以扣除的金额为60万元。但由于50万元是按照销售收入计算的上限,因此实际可以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