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害者有罪推定的问题,哪些信息值得深思?

2025-01-02 14: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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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受害者有罪论是一个沉痛话题,这样事情在社会上屡见不鲜。

什么是受害者有罪论,通俗来讲就是无论受害者遭遇了什么悲惨的事件,总是有人会说受害者受害是因为自身不警惕等原因。“苍蝇不叮无缝蛋”令人脚底生寒,却也生动道出了受害者有罪论恶心之处。

最近几年伤人案件屡见不鲜,事件发酵到网络,本应深受谴责的伤人者被做了“减刑”辩护,已经受过一次创伤的受害者再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都是你穿着太暴露”、“谁让你晚上走夜路”......这样的说法愈演愈烈,受害者被二次伤害,这一次是网络暴力。法律上伤人者有罪,舆论战里伤人者罪不至此,受害者也有责任,从小我们就应该知道,不要去伤害别人,但又是从什么时候起,伤人是对是错都需要说出来论证,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

受害者有罪论将受害者再一次推向地狱的深渊,你没有保护好自己,所以你活该遭受了伤害。受害人躲在墙角舔舐伤口,伤人者“光明正大”接受洗白,这一切都是那么荒谬可笑。家长们告诉孩子:”要保护好自己“,但很多家长忘记教会孩子:“不要去伤害别人”。

“受害者有罪论”觉得别人遭遇不幸都是活该,只要自己不去招惹别人就能永远安逸。与之相反的是恶人无辜论,一个杀人犯,无论他有多残忍,总有人认为他被生活所抛弃,他是个可怜人。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伤人案例,与这种“宽容”的言论是分不开的,相生相长的长在心底最黑暗的角落里,“怕什么呢,我也不想的,都是这个社会逼的”伤人者如是说道。

“我这样是不对的,算了,外面危险,我还是不出去了”受害者悄悄告诉自己。

恶愈恶,善愈懦弱。

回答2:

关于受害者有罪推定的问题来看,从有罪推定到无罪推定,有两个脉络可以思考,一个是沿着历史发展的轨迹,此前大行其道的是有罪推定,此后彰显宣扬的便是无罪推定。

回答3:

受害者不一定知道某原因会导致受害,更无法对未知的事和人做有罪推定。管是找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都是为了“未受害的他人”,而不是为了已受害的人。

回答4:

受害者是值得被人同情的,但面对受害者,我们应该深思,为什么别人要这样对他,没有谁会平白无故的伤害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