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多长时间才能下判决书?

2024-12-04 0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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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法院开完庭判决书下来的时间具体如下: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对开完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是没规定的,但对于案件什么时候宣判则有时间的限制,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回答2:

从开庭到下判决书,需要多长时间呢?听律师来告诉你答案!

回答3:

一审开庭出判决书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这需要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法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等等,根据各地的情况不同,快的会在一周内出,慢的会在一两个月内出甚至更长。《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回答4:

一般民事纠纷的审结时间,不以开庭后多长时间下达判决书为限,而是以审判方式不同审结时间也不同区别的。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审判方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具体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以及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的规定。

回答5: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整体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