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女方离家出走,带走了男方结婚证,法律该如何判决离婚?

2024-11-04 18:35: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女方离家出走满四年,可以申请法院宣布死亡,还要自然消灭。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回答2:

如果满2年,你可以上法院,要求法院宣告女方失踪,申请作为女方财产的保管人。同时你也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满四年,你可以上法院,要求法院宣告女方死亡,这样你们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并产生了财产继承。

回答3:

不提交结婚证,可以要求民政局出婚姻关系证明,法院依法裁决是否准予离婚。

回答4:

离婚的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若一方隐匿结婚证,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拿着婚姻关系证明去法院起诉离婚。
望采纳。

回答5:

法院判决离婚和离婚证是否丢失没有关系,丢失了结婚证可以去民政局在调取,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