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家性质的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国际规范总和.
私法,是指国际私法,是指调整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个人与国家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国际规范总和.
在国际法学中,公法与私法的最大区别,在于两者的调整主体不同,公法主要是调整国与国的关系,私法主要是调整不同国家的人与人的关系.
私法与公法的区别、私法与国际私法学的区别。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主要在于调整对象的差异:国际私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之间的跨越一国地域范围的民事关系,而国际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外交、政治、军事关系。
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的联系在于:二者同属于上层建筑,且都建立于国际经济交往这一经济基础之上,都以涉外民事关系的存在为其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国际私法随着国际经济交往和人员往来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而产生,国际私法的产生和发展为国际私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研究对象和发展空间。国际私法学以国际私法的存在为其存在的基础,国际私法学的研究成果,不仅推动国际私法的立法发展,而且指导国际私法的实践。13世纪的“法则区别说”,奠定了国际私法的基础;19世纪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对最密切联系原则这一冲突规则的确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的区别在于: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组成,这些法律规范具有法律强制力,是人们从事涉外经济、民事活动的行为准则。国际私法学是以国际私法为研究对象,研究国际私法产生和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国际私法学由著作、学说、理论、观点组成,这些著作、学说、理论、观点大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在制订、适用国际私法规范时起到相应的辅助作用。
公法:是指国家或国家与个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行政法、组织法、财政法、刑法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源于古代罗马时期,一直沿用到今天的欧洲大陆法系。
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家性质的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国际规范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