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如果房产证是本人姓名,土地证是他人姓名凭房产证(一般见于房屋买卖)。这种情况可以持房产证到当地国土局或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咨询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还有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也比较常见,如:土地是祖辈或父辈的名字,房屋登记时土地证找不到了,凭村、镇和国土证明在房产证上写了现居住人(或房屋所有人)的名字,后来又找到土地证了。这种情况也可以按上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二种情况:土地使用权证是自己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别人在其上盖了房子并领取了房产证。这种情况也多见于农村集体土地。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只能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建议找律师咨询下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