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要根据损失金额、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交通方式来确定。
2、由于电动车目前是列入非机动车的管理范畴,因此本起交通事故属于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对于行人一方的所有损失,都要按照事故责任来确定非机动车一方的赔偿金额。假如行人的损失为2000元,双方责任相同,非机动车的赔偿金额就是1000元。
3、事故责任一般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加以认定。你们当时如果没有立即报警处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你们事后可以请求交警部门部门处理,交警部门在做好报案记录后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交警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现在双方对赔偿问题产生了争议,为便于处理,你们有必要去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补办报警手续。
4、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项目和标准法律都有具体规定。如果象他这种轻微的伤势,赔偿项目中一般不会包括护理费,营养费如果没有医院医生的医嘱也不能列入赔偿项目。对于误工期限按医院的病休单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他要提供用工单位的有关工资收入的证明。如果走诉讼程序解决,法院依法会在确定损失金额的基础上再确定实际赔偿金额。
5、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解决,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解决。象这种赔偿金额不大的纠纷,要以诉讼方式解决,有点小题大做,双方都有精力和财力的付出。但如果对方的赔偿要求不太合理,你们就陪他打官司吧,最终让法院给个说法。
你好。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解答如下: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同等责任,那么需要对各自的损失承担50%的责任。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完毕后,按照50%的赔偿比例对各自损失进行赔偿。对于你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福建律师建议你委托事故发生地律师参与处理此事!
祝你早日解决此事。如果你对我的回答满意,请予以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