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作用(法的功能):法自身表现出来的、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 、强制五个方面的作用 :
(1)法的指引作用。指引对对象是本人的行为。
指法通过授权性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性行为模式(禁止性行为和命令性行为)的规定,指引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①根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分为:
A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标准:行为模式)
B具体的指引和原则的指引(标准:构成要素)
C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标准:权限幅度)
②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A、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
B、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2)评价作用。评价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指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评 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它是一种他律作用。
(3)预测作用。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法的预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
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它分为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两种情况。
(4)教育作用。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即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法的教育作为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5)强制作用。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是任何法律都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