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期间,公司不帮买社保合法吗

2024-12-29 0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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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虽然劳动者休产假,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仍然有义务缴交社保,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全额缴交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回答2: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不因职工享受产假待遇而免除。
对题述情况,有以下解决方式:
第一, 依据《劳动法》第100条、《社会保险法》第63条、84条、86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5条、26条等规定,您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等规定,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第三, 若您出现需要被保险的事由,但是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您无法享受相关保险待遇,您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相关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未支付的,您还可以申请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