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当然有权划走。
如果是工资,法院不能全部划走,必须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费用。
反过来说,当事人不同意就不能划走,当事人会同意吗?不会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强制执行本来就是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划扣被执行人账户里的钱不需要同意,至于能否全部划走要看被执行人是否还有其它可以维系生活的收入或者积窢花促拘讵饺存邪担矛蓄,没有的话应为被执行人释放留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