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营业税已经成为历史了,不过这里也简单介绍一下
一、企业所得税概述
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在国外也叫法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1)取得收入的组织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二、增值税
概念: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性质
(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
(2)税负具有转嫁性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链条关系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增值税的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
三、营业税(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成为历史)
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
特点
(1)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