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没有法院已经把孩子抚养权判给自己了却又被对方把孩子抢走,然后孩子抚养权有变故的例子有没有?

2024-11-30 07: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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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变更抚养权的例子非常多。一方起诉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和理由,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变更抚养关系后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抚养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抚养方有某种疾病对孩子的健康可能会带来实质性危害,10岁以后孩子主动要求跟随另一方生活等诸多情形存在,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回答2:

有。因为孩子是人而不是物品,无法强制执行。并且也有因情况变化而改变抚养权、抚养费的。

回答3:

如果是法院已经把孩子抚养权判给自己了却又被对方把孩子抢走,那么没有抚养权一方抢孩子属于犯法,直接起诉法院,法院会强制执行。孩子变更抚养权的例子非常多。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回答4:

有,当一方没有达到抚养的义务或没有能力抚养,另一方可以有权抚养。

回答5:

如果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也有那种情况